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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华鲁恒升消防应急演练

    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近年来,运河经济开发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查处事故隐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为全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我区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一)企业现状
    我区共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25家,共有重大危险源20处。烟花爆竹18 家,其中批发企业1家、长期销售网点17 个。规模以上工贸企业29家(其中市属及以上企业4家),小微企业136家。其中火灾易发单位和生产过程中存在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重大安全风险环节的单位16家。
(二)安全监管现状
    目前我区安全生产监管遵循“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实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市属以上企业由市安监局监管,区安监局配合监管;区属以上企业由区直各部门实施行业监管,区安监局配合监管,同时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实行行业监管;区属以下企业由运河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监管。
(三)安全对策
    目前我区采取的安全措施主要有以下五方面:一是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区危化品生产企业已经全部达标,重点监管的工贸企业三级达标28家。二是在化工生产企业推行化工装置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改造,使工艺操作更直观便利和科学稳定。三是中小化工企业全部开展化工设计诊断,对企业工艺设计和运行进行全面诊断和工艺改进,保障工艺及设备的安全稳定。四是完善企业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配齐应急装备,救援队伍逐步实现专业化。五是对在建项目严格履行“三同时”审查手续,从源头消除隐患。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我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必须使安全与生产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消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管理水平。
(一)部分企业规模小,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老化,安全基础薄弱,特别是危化品使用单位和小微企业,安全条件相对较差。一是基础安全条件很差,存在着厂房陈旧、设备老化等问题,有的企业长期处于停产、租赁或承包状态,无力或者不愿意对老旧的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增加了企业的安全隐患。二是部分民营企业由于建设时间较早、规模小、人员少,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较薄弱,安全隐患较多,重新履行“三同时”手续的改造难度大。(二)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一是部分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观念淡薄,缺乏现代安全管理意识,安全管理机构缺失,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足。二是部分企业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熟悉,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经营者安全意识不强。
    (三)非法违法经营危险品行为屡禁不止,“打非”工作压力大。在对部分危险品批发经营单位检查中发现部分票据没有正式单位,存在进出不平衡的情况;部分企业将危险化学品出售给没有资质的个人——这类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没有专门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对危化品事故状态应急处置措施不了解,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增加了交通运输、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四)企业职工培训不全面,重业务轻安全现象较多。调查中发现有多家企业员工的危险因素辨识能力差,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部分企业中还发现违规操作现象。其中大中型企业基本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但这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只有全员安全意识上去了,安全工作才会更上一个台阶,这离不开日常工作中的经验积累及日常培训。由此可见,企业的日常培训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着力点
    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不可能完全依靠监管部门来抓,企业作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在创造经济效益同时,责无旁贷地承担应负的责任,把生产和安全二者紧密结合起来,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应主动履行责任,杜绝事故的发生。
    (一)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协调、督促各行业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新《安全生产法》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管,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联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隐患整改整治力度,把问题解决到基层,把隐患消灭在萌芽;创新完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方式,建立完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工作制度,加大检查力度,实现安全检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落实安全标准化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践证明,仅仅依靠培训不能保证所有人都能够尽到应有的责任,必须通过制度建设来保证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标准化已经在全国推广多年,经过实践检验,只有真正落实好安全标准化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以企业一把手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体系,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位员工,并进行严格考核管理,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才能真正有效地使安全与生产结合起来。
    (三)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非法行为。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狠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通过开展企业自查、部门联合检查、聘请专家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和检查频率,加强事前预防和控制,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和普及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刊、培训等多种形式,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深入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在生产经营单位和民众头脑中牢固树立“违犯《刑法》是违法、违犯《安全生产法》也是违法的思想意识”,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区安监局供稿)

(作者: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