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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区消防大队李男获得“十佳践行群众路线先锋警员”称号

    本报讯(记者 马静)近日,记者从运河经济开发区消防大队获悉,全市公安机关“十佳践行群众路线先锋警员”评选结果揭晓。德州市公安消防支队运河经济开发区大队运河中队指导员李男获得“十佳践行群众路线先锋警员”称号,并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同时,在全市“最美消防员”评选中,李男、许庆超获得“最美消防员”称号。
    据悉,本次德州市公安机关“十佳践行群众路线先锋警员”评选活动自4月份开展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和广泛参与,吸引了40余万名群众参与投票,全面展现了我市公安民警的敬业精神和高尚情操,传递了社会正能量。

(作者: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