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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经济开发区2014年大事盘点

    1月18日,区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开展为期10天的春节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共走访慰问困难群众231人,发放慰问金52万元。
    1月21日,市委常委、副市长翟长生来我区走访部分困难党员和困难家庭,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并视察海河迎查项目。
    1月23日,我区“运河好人家”评选表彰活动颁奖典礼举行。此次活动共评出“模范人物”20名、“模范家庭”12户、“模范村居”4个、“模范商户”7家、“模范机关”5家、“模范人物提名奖”15人。
    3月1日,区地税分局举办辖区企业优惠政策培训班,发放税收优惠政策包1200份。通过每月对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进行跟踪管理,共查账征收52户。2014年,全区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1604万元,优惠面达100%,创税收优惠历史新高。
    3月3日,区国税局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该行动以“六提速、三减负、三公开、一首问”为总体行动框架,着力解决在行政审批、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办税负担、纳税诚信、规范执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升了纳税人的满意度和遵从度。
    4月25日,区社管局为70名伤残军人换发革命伤残证。
    5月15日,我区启动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力度,大力倡导低碳文明祭扫。同时对我区部分群众的基本丧葬费落实“三免一减”政策。
    5月21日,运河街道办事处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全年共投入360余万元用于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对堤顶路及部分村居进行立面整治,共粉刷墙面7万平方米,完成了道路硬化、绿化、墙体整治等。投入150余万元用于完善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立环卫保洁队伍,配备60余辆人力保洁车;为38个“三无”小区配备了27名保洁员。
    6月4日,全区“阳光低保”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召开。会议成立专项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区24个村居的565户城乡低保户展开入户核查工作。共清退低保对象122户265人,调整城乡低保金243户490人,新纳入低保对象6户13人,实行特殊备案管理3户。
    6月11日,为有效提升我区文化软实力,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区文化旅游局经多方协调,为魏庄、杨家圈、盐店口、芦庄、闫庄等社区、村居安装文体活动设施70余套,争取无偿演艺设备10余套,电脑等文化大院硬件设施30余台套,体育健身设施近100件,面向社会筹集图书1000余册。
    6月19日,运河经济开发区医疗联合体启动仪式在市第二人民医院举行,标志着我市首个医联体正式成立。运河经济开发区医联体,是由区管委会主办,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牵头,德棉医院、运河卫生院、机床医院以及5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与的医疗联合体,对促进我区医疗卫生发展,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构建“首诊在社区、分级诊疗、康复回社区”的有需就诊、分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达到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缓解广大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现实问题,实现“政府、医院、群众”三赢的目标。
    6月16日,石家园儿童水育中心项目成立,为辖区新生儿生长发育促进、小儿抗病能力的提高提供了保健指导场所,对改善我区儿童保健服务状况,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7月8日,运河街道办事处投资20余万元建设改造的便民服务中心正式启用,设置新农合、社会保障、社会救助、计生服务和文化服务5个窗口,使广大群众享受到方便、快捷的优质服务。
    7月23日,我区召开2014年慈善工作会议暨“慈心一日捐”活动动员大会。此次活动共募集善款99.9万元,彰显了我区干部群众的大爱情怀。
    7月25日,区社管局为全区82名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90万元;为33名2013年退伍士兵发放自主就业金46.8万元,切实保障了军人的合法权益。

    7月30日,为进一步推进“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关系,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同志走访慰问困难优抚对象、驻区消防支队,发放慰问金7.35万元。
    8月20日,区党群办开展“金秋助学”帮扶工程,为辖区6名困难职工子女发放助学资金28000元。
    9月30日,区社管局为辖区两名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金4320元;为60名90-99岁老人发放高龄津贴20400元;为运河敬老院发放慰问金20000元。
    9月30日,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同志前往市烈士陵园参加公祭烈士活动。活动结束后走访慰问辖区3名烈属,并送去慰问金3000元。
    10月10日,我区召开全区违法生育集中治理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就全区违法生育集中治理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10月10日,区社管局制定印发了《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区处村(居)层层学习,并通过多种形式在全区开展了“敬老月”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敬老爱老氛围。
    11月25日,全区退役士兵安置会议召开。向各接收单位下达了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分配计划。为4名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完成了政府安置。
    12月6日,我区启动“优抚对象千户安居工程”活动。经区财政局、社管局、运河街道办事处验收后,为1名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发放千户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万元。
    12月18日,区社管局抽调精干力量集中为21名烈士子女换发了烈士证明书。
    12月19日,区社管局对全区343户城市低保对象供暖情况进行摸底,并对193户非集中供暖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了5.79万元供暖补贴。
    12月29日,区党工委、管委会自筹资金为全区178名符合条件的群众发放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176.5万元。此举有力地维护了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和计生国策的尊严,获得市卫计委和群众的高度认可。
    12月31 日,区社管局在运河公园举行了《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材料和新《条例》手册500余份,为我区顺利开展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运河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局、社会事务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分局提供 马静 整理)

(作者: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