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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恩起:严以用权 心存敬畏 为民谋利

    习近平总书记“严以用权”的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新时期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从政为官的基本准则、干事创业的行动指南、个人修养的毕生追求。“严以用权”就是要求干部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我认为至少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严以用权,首先要树立正确权力观
    权力观是领导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集中体现,直接影响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具体行为。树立正确权力观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党员干部们必须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落实好责任、权力、负面“三个清单”,进一步明确权力边界、肩上的责任等,依法、依规行使手中的权力,该放的一定要放开,该管的一定要管住管好,该服务的一定要服务到位。
    权力来自人民,必须用权为民,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也不可否认,当前少数领导干部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心里却认为权力或是个人奋斗得来的,或是机遇带来的,甚至有的认为是通过“跑”、“买”、“要”、“送”得来的,等等。这些扭曲的权力观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从权力的性质和来源上否定了人民是权力的赋予者。只有牢记手中权力姓“公”不姓“私”,始终秉公办事、勤政为民,才能保证自己政治生命的安全,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二、严以用权,就要切实用好权力
    党员干部要确保自己手中权力运行的公正公平。权力就像一台天平秤,只有保证它的公正公平,权力的重心才能平衡。如果天平的砝码偏向私利一方,严重者,丢了权力,伤了自己,给党和国家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失。用好方法,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方式方法,是他领导艺术、领导水平、领导能力的综合体现,是一个党的干部所必备的素质要求。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发展的着眼点放在可持续道路上,在任一方,能给当地社会和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就决定了党的一切工作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这也就要求党员干部要时刻将群众利益放在心头。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为人民谋利益。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有正确的是非观、权力观、事业观,才能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三、严以用权,要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
    对手中的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坚决防止市场交换原则渗透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绝不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为政之要,贵在廉洁;为官之要,贵在官德。领导干部加强修养和陶冶情操,关键是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始终保持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警觉性,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制,内省于思,勇于自我批评。
    领导干部用权要讲规范讲程序,就是要守规矩,就是要按照法律和制度规定去管权、管事、管人,少一些惯例和人情,用程序去规范权力、约束权力,带头按章程办事、按原则办事、按规矩办事,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力只有在阳光下运行、在监督下运行,才能被正确行使,才不会发霉变质。领导干部要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杜绝暗箱操作、公器私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
    区人大主任 陈恩起

(作者:柴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