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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文: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做到权为民所用 利为民所谋

    严以用权是“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关键环节,直指领导干部作风的核心,是领导干部守住底线的关键一步。领导干部只有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才能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近年来腐败案件频发,其主要原因在于干部权力的滥用,因而要在体制上对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党员干部更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首先要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党和国家的一切权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人民赋予了我们权力,我们手中的权力一定要为人民服务。习近平同志强调,各级党员干部要在对待党和国家事业上始终保持进取之心,在对待人民赋予的权力上始终保持敬畏之心,在对待个人名利上始终保持平常之心,在改革发展稳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这“三心”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如何正确对待事业、权力和个人名利地位的鲜明标准。其次要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再是要真正明晰个人能力不是手中权力决定的,要不懈努力,补齐短板,打好用权的基础。主要坚持做好以下三点:
    一是要依法用权,不能滥用权力。严以用权,本质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定、按法律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廉洁自律的“清白人”。权力法定,权力的边界是法制,法不授权不可为。领导干部要养成按法律与规章说话办事的习惯,恪守权力的界限。要做到“心中有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严格按照宪法和党章的规定,带头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依法治国。要做到“虑必及法”,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切实破除“官本位”等特权思想,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行必依法”,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都要符合原则、程序、规矩、法律,不越红线、不逾规矩,让权力造福人民。
    二是要谨慎用权,不能公权私用。权力意味着责任,有多大权力就要承担多大责任。领导干部要时刻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对权力始终心存敬畏。要存有“权为民赋”的敬畏之心,牢牢谨记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不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各级领导干部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任何任性用权、以权谋私都等同于违法犯罪。要存有“权为民用”的敬畏之心,谨记权力是服务人民的工具,不是个人享受的工具,只有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为官一任,奋发有为,百姓称颂。要存有“慎权慎行”的敬畏之心,增强党性修养,内省于思,外化于行,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对权力怀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始终做到淡泊名利、廉洁自律。
    三是要阳光用权,不能乱用权力。“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要始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依法界定每个部门、每个岗位的职责与权限,规范权力运行,并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政府不能越俎代庖,真正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自觉按照规则和制度处理事务、行使职权,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人,防范权力滥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最容易产生腐败,有力的监督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我们党员干部要把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贯穿于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真正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区党工委委员、市运河开发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 张大文

(作者:柴晶晶)